为适应新形势人事工作的需要,有效激发广大职工学习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近日,我院重新修订了职工考核办法。新办法与老办法相比,主要变化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增加了一次半年测评,其考核分值占年度考核的40%;二是考核结果与职称报评紧密挂钩;三是考核结果与年终酬金发放和工作岗位相挂钩,细化了酬金发放标准,对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工作岗位。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增强了考核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有利于调动职工争先向上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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