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国家海洋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推荐单位名单的通知》(国海岛字[2011]337号),确定国家级和地方级23家单位为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推荐单位,我院被列为辽宁省唯一的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推荐单位。 我院继被纳入国家海岛?;す婊嘀萍际醯ノ煌萍雒贾?,再次被列为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推荐单位。这是国家和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对我院前期海岛、海岸带修复与整治工作的充分肯定与支持,也显示了我院在技术条件、单位实力和从业人员资历方面的优势。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探索,为沿海市县海域、海岛及海岸带修复与整治提供重要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