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生态损害赔偿补偿款使用的有关精神,为提升我省海洋环境监视监测能力水平,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确定实施我省环渤海海洋环境监视监测预警报体系能力建设项目,为我省环渤海省、市、县三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配备完善一批海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该项目由我院负责具体实施。目前,按照项目方案中确定的进度安排,第一批进口仪器设备的集中采购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部分大型仪器设备已陆续到达沿海市县;第二批国产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已进入公开招投标采购阶段。
2015年3月17日第一批进口设备的三个采购计划得到了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招标程序,我院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投标采购,于4月15~17日进行评标采购,与14家中标单位签署了采购合同,省海洋与渔业厅计划财务处派出代表监督了招投标采购全过程。目前第一批进口仪器设备采购已经圆满完成,部分仪器设备如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微波消解仪等大型仪器设备已陆续到达沿海市县,预计9月份全部进口仪器设备可安装到位。
目前,第二批国产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正在平稳有序实施中。设备的选型、技术参数确定、分类打包已经完成,并通过了省政府采购计划审核系统报送了省海洋与渔业厅计划财务处、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审核,并得到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复,已进入公开招投标采购阶段。
环渤海海洋环境监视监测预警报体系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得到省厅领导高度重视,何焕秋厅长多次问询项目的推进情况,对总体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刘荣杰副厅长要求强化项目管理,把我省环渤海海洋环境监视监测预警报体系能力建设工作做好做到位。
该能力建设项目的有效实施对于改善辽宁省环渤海省、市、县三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设备不足、落后陈旧的现状及提升我省海洋环境监测机构现场应急监测能力有重大作用,特别是对锦州、盘锦、绥中等市县海洋环境监测机构今后通过计量认证将起到较强的助推作用。